對出生在戰後、解放後的香港老一代來說,現時已經進入晚年,對於此間由經濟城市變為政爭城市,特別感到惆悵。
有人成日話「要維護香港核心價值」,核心價值係乜?經濟城市囉!
此間有年輕一代,成日話港英年代怎樣好,其實此間是「有自由、冇民主」的地方,英國佬用這種方法,統治了百多年,新加坡李光耀,抄了這套方法,因為他見殖民政府的成功,於是年年前來拜會港督。
香港如果當年「交還主權、換取治權」的奸計成功,今天仍有港督、怡和、匯豐大班仍然是行政局當然成員,另一面就暗中推行港獨。但北京沒有中計,於是就推出B計劃,「我得不到,你也不好受」90年後,開始放任不理,好比「契女要去夜街,契媽起初不准,12點前要回家。但知道生母要取回撫養權後,這個契媽就轉性,不止出夜街不禁,還提供汽車供她去玩。」這樣入世未深的,自然話好!
因為明爭「主權換治權」爭不到,於是就用「民主」來搶「治權」,這種手法是英國佬撤出殖民地常用手法,印度同巴基斯坦、孟加拉就係例證。現時有人去英國攪港獨黨,有如英國有人來港成立北愛獨立組織一樣,說到底,係縱容搞鬼問題,己所不欲卻施於人。
港英年代,對於要推倒政府的份子,就用沒收身份證,遞解出境呢一招,當年摩星嶺是專門監禁政治犯,有遞解往台灣、有遣送回大陸,於是將搞政治的消滅於萌芽,港人唔敢再攪事,專注經濟,先有今天地位。
經濟城市搞政爭
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
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
60年代,主流傳媒只有報紙、電台,電視的麗的映聲不普及,有錢人才看得起,這些傳媒,直接、間接由港英政府掌握,「反政府」想死易過!
當時電台等如今天的電視,人人爭住聽,例如商台的《雷克探案》,一到晚上,大家都扭開收音機聽馮展萍、尹芳玲、陳曙光追聽空中劇。香港電台「二奶台」耳!
因為由港英掌握,所以電台都是親政府的,67年左派暴動,電台一面倒撐政府,沒有持平,一開始冇咁激,但因為電台把搞事者形容為「暴徒」,於是愈搞愈大。商台播音員林彬被燒死,係廣播時太「挑釁」,叫人「冇荔枝食,可以食金山橙」等等,他只是照稿讀 ,但撰稿的無事,他就成了替死鬼。
而當時的港台,一隻鵪鶉耳,不像今天,成為反對派喉舌!現時聽到有些人聲嘶力竭,又咁又咁,覺得特別好笑,當年有舊骨頭就俯首貼耳的東西,今天則張牙舞爪,這不是其傳統,所以響老香港面前,忽然「反政府」就特別好笑。
因為講到「新聞自由」,就像做完老舉又要貞節牌坊,舊日起條標題「打炮十八響送御妹過海」的編輯即時冇得撈呀!
昔日唔敢講,今天屁亂放,這不是敢言,因為歷史就是一面照妖鏡。
昔日唔敢講今天屁亂放
當時電台等如今天的電視,人人爭住聽,例如商台的《雷克探案》,一到晚上,大家都扭開收音機聽馮展萍、尹芳玲、陳曙光追聽空中劇。香港電台「二奶台」耳!
因為由港英掌握,所以電台都是親政府的,67年左派暴動,電台一面倒撐政府,沒有持平,一開始冇咁激,但因為電台把搞事者形容為「暴徒」,於是愈搞愈大。商台播音員林彬被燒死,係廣播時太「挑釁」,叫人「冇荔枝食,可以食金山橙」等等,他只是照稿讀 ,但撰稿的無事,他就成了替死鬼。
而當時的港台,一隻鵪鶉耳,不像今天,成為反對派喉舌!現時聽到有些人聲嘶力竭,又咁又咁,覺得特別好笑,當年有舊骨頭就俯首貼耳的東西,今天則張牙舞爪,這不是其傳統,所以響老香港面前,忽然「反政府」就特別好笑。
因為講到「新聞自由」,就像做完老舉又要貞節牌坊,舊日起條標題「打炮十八響送御妹過海」的編輯即時冇得撈呀!
昔日唔敢講,今天屁亂放,這不是敢言,因為歷史就是一面照妖鏡。
昔日唔敢講今天屁亂放
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
佛家認為:天下間有一樣東西,叫做因果,它是永遠不會落空的。有因果,通常就有報應,你罵人是作業,作了,自然產生因果,有因果就出現報應。
在政治上,有句「禍不及妻兒」,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家事,與其政績無關,但此間有人,平日動輒抬「世界觀」來說三道四,看不起中國的傳統的習慣行為。但有一天,他們所不喜的政治人物家裏出了問題,本來是「吹縐一池春水、干卿底事」,但有人忽然抬出中國傳統來,大罵連家也齊不好,如何治國云云。
舊日的修身、齊家、治國,按中國的文化倫理,是「棒頭出孝子」,「不打不成器」,但今天受了西方影響、是子女打不得,打就是虐兒,在此間是要吃官司的,因為不能「棒頭出孝子」故對子、女的教養,是比舊日辛苦,若兒女叛逆,父母很多時無計可施,因為用口去言教,不易成功。
但為了針對政治人物,不惜曲意去醜化人家的家事,這自然是作業,作了業自然招致因果報應。你相信罵人者,本身子女兒孫不會有問題?報應會不會在三代內出現?
天下父母誰不愛惜自己子女,問題是子女未必認同父母,舊日傳統禮教,是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,即是做人君有人君行為,做父親有父親的榜樣,而做子女的要遵守子女的規範。但受到西方風氣影響,一早被某些人認為迂腐,但為了攻擊不喜歡的人,滿口西化的竟拿「迂腐」來大做文章,為了幾個錢如牆頭草,自作業,可哀!
因果不空
在政治上,有句「禍不及妻兒」,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家事,與其政績無關,但此間有人,平日動輒抬「世界觀」來說三道四,看不起中國的傳統的習慣行為。但有一天,他們所不喜的政治人物家裏出了問題,本來是「吹縐一池春水、干卿底事」,但有人忽然抬出中國傳統來,大罵連家也齊不好,如何治國云云。
舊日的修身、齊家、治國,按中國的文化倫理,是「棒頭出孝子」,「不打不成器」,但今天受了西方影響、是子女打不得,打就是虐兒,在此間是要吃官司的,因為不能「棒頭出孝子」故對子、女的教養,是比舊日辛苦,若兒女叛逆,父母很多時無計可施,因為用口去言教,不易成功。
但為了針對政治人物,不惜曲意去醜化人家的家事,這自然是作業,作了業自然招致因果報應。你相信罵人者,本身子女兒孫不會有問題?報應會不會在三代內出現?
天下父母誰不愛惜自己子女,問題是子女未必認同父母,舊日傳統禮教,是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,即是做人君有人君行為,做父親有父親的榜樣,而做子女的要遵守子女的規範。但受到西方風氣影響,一早被某些人認為迂腐,但為了攻擊不喜歡的人,滿口西化的竟拿「迂腐」來大做文章,為了幾個錢如牆頭草,自作業,可哀!
因果不空
2015年3月14日 星期六
言論自由被濫用,造成今天的世界的混亂,言論自由重要,但起碼要尊重被「挖苦」的對象,不能一句「自由」就可橫行,但偏偏有人「我講的有自由、你講的就是恐怖言論」!
《學苑》發表港獨言論,遭到批抨就是「妨礙學術自由」;左報文章抨擊那個姓陳的不配升港大副校長,這也是言論自由呀,但此間的反對就交相指摘,甚麼干預、破壞呀一大堆,這證明了甚麼?
這批人在言論方面,自己要有絕對自由,但人家批評他就是冒犯,這種心態,往往見諸反對派的報紙,他們言論要不受干預,但就想封別人的口,這不知是哪類自由了!
此間有些人「民主」不離口,但詮釋必須經由他們的口。而言論自由亦如是,他們長篇大論又豬、又狼來挖苦政要,未上台就叫人下台是「自由」;但左報一批評那個姓陳的就是干預學術,可見其「尺度」的離譜。
香港的「自由」就是「有佢講、冇你講」。其實標榜的「民主國家」亦好不到哪裏去,試看加入伊斯蘭國的西方國民不知凡幾,照西方傳媒的口徑一致,把對方描述成「恐怖分子」,理應「生人勿近」,而按照此間小小事就「大喊十」叫洗腦的反對派來看,這種一面倒的負面宣傳,應該「深入人心」才是。但很奇怪,西方不少人卻千方百計要去敘利亞,欲阻無從。西方的傳媒與政府立場一致,與此間大講「港獨」的言論比較,就可知香港的「言論自由」被濫用!
近期,此間反政府的報紙指鹿為馬更是濫用新聞自由「經典」。早前暴力反水貨,一個拖篋的六、七十歲阿伯被推、踢,竟然有人話暴徒行為情有可原。這阿伯是港人,拖著的是音響,被誤作內地人,遭十幾歲後生施暴力,有點良知都應譴責,但有人反中反到上腦,咁樣做傳媒,就是自由?
《學苑》發表港獨言論,遭到批抨就是「妨礙學術自由」;左報文章抨擊那個姓陳的不配升港大副校長,這也是言論自由呀,但此間的反對就交相指摘,甚麼干預、破壞呀一大堆,這證明了甚麼?
這批人在言論方面,自己要有絕對自由,但人家批評他就是冒犯,這種心態,往往見諸反對派的報紙,他們言論要不受干預,但就想封別人的口,這不知是哪類自由了!
此間有些人「民主」不離口,但詮釋必須經由他們的口。而言論自由亦如是,他們長篇大論又豬、又狼來挖苦政要,未上台就叫人下台是「自由」;但左報一批評那個姓陳的就是干預學術,可見其「尺度」的離譜。
香港的「自由」就是「有佢講、冇你講」。其實標榜的「民主國家」亦好不到哪裏去,試看加入伊斯蘭國的西方國民不知凡幾,照西方傳媒的口徑一致,把對方描述成「恐怖分子」,理應「生人勿近」,而按照此間小小事就「大喊十」叫洗腦的反對派來看,這種一面倒的負面宣傳,應該「深入人心」才是。但很奇怪,西方不少人卻千方百計要去敘利亞,欲阻無從。西方的傳媒與政府立場一致,與此間大講「港獨」的言論比較,就可知香港的「言論自由」被濫用!
近期,此間反政府的報紙指鹿為馬更是濫用新聞自由「經典」。早前暴力反水貨,一個拖篋的六、七十歲阿伯被推、踢,竟然有人話暴徒行為情有可原。這阿伯是港人,拖著的是音響,被誤作內地人,遭十幾歲後生施暴力,有點良知都應譴責,但有人反中反到上腦,咁樣做傳媒,就是自由?
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
南京大屠殺77周年,亦是中國首個國家公祭日;這天亦可稱為國殤日,古人認為追悼死於國事者為殤,南京大屠殺不止有平民,還有不少戰俘士兵,大概有20萬到30萬人被日軍屠殺,而日本一直不願面對這段歷史,即是不願對軍國主義懺悔。
日本人對於他們的戰爭死者,包括發動侵華伏法的戰犯,長期以來高調哀悼,日本歷任首相參拜供奉「戰歿者」的「靖國神社」,當成是大事;中國被日本侵略死傷無數,到今天才有國祭日,也許是對日本政客拜「靖國神社」的還擊,難怪日本的傳媒,對中國的國祭日隻字不提,說到底是「心中有剌」,無論怎樣扭曲、狡辯、否認,始終竄改不了事實,只好像鴕鳥埋頭在沙堆,當作見不到。
而香港亦有舉行祭悼活動,但選擇在筲箕灣海防博物館舉行,地點僻遠,其實在二戰中,三年零八個月淪陷,上一輩港人受創甚深,但年輕一輩熱中政治,卻沒有多少人感受到這段歷史,自然是教育不足。
中國國祭日十分隆重,由主席習近平出席,並致詞長達15分鐘,習雖然強調「這是對和平的嚮往和堅守,而不是要延續仇恨」,但釣魚島的紛爭,源於二次大戰後,國民政府對日的失策,蔣介石的「以德報怨」,不要求日本賠償,令他們可以再次崛興。
反觀滿清對日甲午戰爭打敗,賠了3.6億両,相等全中國人賠一両銀,折合當時日圓5億,而日本一年收入,當時只有約8千萬日圓,此消彼長,造成日本成為軍事強國,埋下後來再侵華的伏筆。
日本並沒有「感恩」,近年見中國崛起,處處與中國為敵,不單是有形的軍備競賽,外交上拉攏亞洲國家圍堵中國;在經濟上亦發動「貨幣戰爭」,一再將日圓貶值,大印鈔票將貨幣供應,由每年70萬億增至80萬億,令中國企業的出口能力減弱,這種以鄰為壑,把災難推給鄰國的作風,或明或暗一直沒有停止。
中國在國祭南京大屠殺時,一再表明「中國人受欺凌時代已過去」;除了「前事不忘、後事之師」外,習近平的致詞,明顯是把日本政客與人民區分開來。「戰爭的罪責在少數的軍國主義分子而不在人民,但任何時侯都不要忘記侵略者的罪行。」這幾句演詞,就是對日本政客的指摘。
外交家認為習的演講「硬中有軟」,是「不想影響正在解凍的中日關係」,是在給日本面上「貼金」、觀乎習近平在北京亞太經合會議上,接見日相安倍晉三時一面冷漠,正是把中、日關在面上顯露出來。數天前,日本實施<特別祕密保護法>揚言用來抗衡中國,實際是走向軍事國家的道路,這樣,中、日關係能好到哪裏去?
中日關係未好過
<中英聯合聲明>(簡稱聯合聲明)是否不存在,近日由英國「熱炒」至香港;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答覆泛民議員質詢時表示「聯合聲明已完成任務」,因為中97年迄今,香港的生活、制度並沒有改變。
<聯合聲明>是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定,內容是:英國在97年7月1日歸還香港給中國。中國保證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港實施;香港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維持50年不變;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寫進<基本法>,聲明就是如斯而已。
如果<聯合聲明>是臨時合約,<基本法>是正式條文,在商業社會來看,有了正式條文,臨時合約自然沒有用處。而香港50年不變是北京提出來的,當時還有二句「馬照跑、舞照跳」來保證港人的生活方式,可以一直維持至2047年。
香港早前爆發「佔領運動」,原因是普選問題,在<聯合聲明>內,沒有提過普選問題,但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成員,就要來港調查<聯合聲明>「落實情況」,遭到北京拒絕後,有人老羞成怒,於是引發風波。
英國人有權查嗎?舉個簡單例子來說,房產轉手後,上手「業主」還有權去「舊屋」查「新業主」嗎?何況香港原本是中國固有領土,在滿清積弱時,給英國人用炮艦武力搶去,並迫滿清政府租借九龍。
在租借期滿,形勢比人強下,英國不甘心亦不得不歸還;如果還有過問權的話,那大英博物館內,英國人搶自圓明園內的數以萬計珍寶,英國人可以准許中國派團去檢查、估值嗎?再拿近代的福克蘭群島糾紛來說,英國人打敗了阿根廷人奪得島後,他們准阿根廷去過問島上事務嗎?
如果說香港的新聞自由、生活受到損害,則67年左派暴動時,港英政府一連封了多家左派小報,理由是「煽動」。但早前「佔領運動」時,不斷叫「革命」的,到今分毫無損,英國人的容忍,遠遠不及今天特區政府。
香港現時內部的爭議,是部份人認為兩制凌駕一國,要用此挑戰北京,這與<聯合聲明>無關,若藉此興風作浪,是找錯了藉口。
聯合聲明過期舊紙
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
英國佬議員要來港視察佔中,及「中英聯合聲明」落實,表面堂皇,實際想玩嘢,北京拒之入境,但難保有人以旅遊前來攪局。
其實要同英國佬玩,最簡單方法,就係要英國人交回在「大英博物館」內,東方藝術館所藏、不少是搶自清朝圓明園內的珍貴文物。你既然咁關心中國,總不能把賊贜當係寶,咁傷害感情卦?
呢批中國文物有三萬多件,有人睇完都話「咁多館藏都係賊贜,咁都得?」不少「遺老、遺少」話得舊包租婆點文明、守法,其實係「金玉其外、敗絮其中」,入大英博物館,其實係花錢睇賊贜、仲有呀,英國佬話「搶自中國的珍寶不會歸還」,赤裸裸暴露其性格,既然係咁,又何必扮曬「正義」?
香港如果唔係英國佬,唔會有今日,無論好嘅又好、醜嘅又好,都係中國人嘅事,由中國人承擔,英國歸還香港呢塊「賊贜」係理所當然,若又要指三道四,北京可不可以派人到「大英博物館」檢查裏面屬中國人的東西,論物估值,製成清冊,攝成圖像,商談哪一些可以歸還呀?
相信英國佬一定唔肯,咁又那些英國議員又何必玩嘢?英國議員咁有正義,肯唔肯在國會討論歸還中國的賊贓呀?搞咁多事,起自肥彭,老實講,彭定康呢條友,一直都唔順交還香港,他不斷指三道四不斷,目的是補償「末代港督」心態耳!
@請英國議員退還賊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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