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中英聯合聲明>(簡稱聯合聲明)是否不存在,近日由英國「熱炒」至香港;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答覆泛民議員質詢時表示「聯合聲明已完成任務」,因為中97年迄今,香港的生活、制度並沒有改變。
<聯合聲明>是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定,內容是:英國在97年7月1日歸還香港給中國。中國保證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港實施;香港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維持50年不變;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寫進<基本法>,聲明就是如斯而已。
如果<聯合聲明>是臨時合約,<基本法>是正式條文,在商業社會來看,有了正式條文,臨時合約自然沒有用處。而香港50年不變是北京提出來的,當時還有二句「馬照跑、舞照跳」來保證港人的生活方式,可以一直維持至2047年。
香港早前爆發「佔領運動」,原因是普選問題,在<聯合聲明>內,沒有提過普選問題,但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成員,就要來港調查<聯合聲明>「落實情況」,遭到北京拒絕後,有人老羞成怒,於是引發風波。
英國人有權查嗎?舉個簡單例子來說,房產轉手後,上手「業主」還有權去「舊屋」查「新業主」嗎?何況香港原本是中國固有領土,在滿清積弱時,給英國人用炮艦武力搶去,並迫滿清政府租借九龍。
在租借期滿,形勢比人強下,英國不甘心亦不得不歸還;如果還有過問權的話,那大英博物館內,英國人搶自圓明園內的數以萬計珍寶,英國人可以准許中國派團去檢查、估值嗎?再拿近代的福克蘭群島糾紛來說,英國人打敗了阿根廷人奪得島後,他們准阿根廷去過問島上事務嗎?
如果說香港的新聞自由、生活受到損害,則67年左派暴動時,港英政府一連封了多家左派小報,理由是「煽動」。但早前「佔領運動」時,不斷叫「革命」的,到今分毫無損,英國人的容忍,遠遠不及今天特區政府。
香港現時內部的爭議,是部份人認為兩制凌駕一國,要用此挑戰北京,這與<聯合聲明>無關,若藉此興風作浪,是找錯了藉口。
聯合聲明過期舊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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